欧盟公布教练专业宪章,加强专业教练的标准管理
教练、导师和主管的教练、指导和监督专业宪章 已被欧盟 (EU) 接受,现已列入欧盟的共同监管和自律数据库。
该章程是与其他教练协会合作的结果,旨在向监管机构反映对专业教练的共同理解。它有助于证明为什么专业机构应该成为教练的监管者,而不是个别的国家、州或省政府。虽然该章程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它确实表明了主要教练协会为自我监管该行业所做的共同努力。
最新的章程是 2011 版的增强版,ICF 在这两个版本的开发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 年章程包括重要更新,以确保我们的自我监管保持相关性;为消费者提供适当的保护;并使熟练的教练、导师和主管能够验证他们在市场上的可信度。
下图为欧盟经济与社会委员会官网中文截图
据悉此标准的主要发起方为EMCC(欧洲导师及教练委员会)ICF、AC和SFC响应,并且共同制定的章程,在欧盟官网上写着其目的是:鉴于市场上充斥着不合格的人以教练、导师和主管的身份出售他们的服务,主要目标是保护这些服务的客户和购买者,以确保他们能够选择和购买由受过培训且具有适当资格的人提供的服务从业者。我们的目标是确保所提供服务的高标准,即教练、指导、监督过程的输出,教练、导师和主管的实践和精神,他们 1) 拥有所需的培训和能力,2) 从事持续的专业发展, 和 3) 在可能的情况下,获得专业教练、指导和监督协会的认可或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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